各相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221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中医药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二级学院需从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师资配备、场地、安全措施等方面考虑申报的基本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流程
(一)自评申报
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3)进行自评,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见附件4)。
(二)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评审,立项建设校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基地的遴选建设工作。
(二)保证质量。各学院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建设各项工作,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建设。各学院要围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规范安全,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保证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四、报送方式
1.各二级学院需将河南中医药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见附件4)、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俊学楼A110),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031982@qq.com。
2.开设医学、工学、理学等专业的学院至少申报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3.联系人:程开艳 联系电话:65575699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河南省劳动教育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4.河南中医药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5.河南中医药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