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教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对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并提出意见,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
2、 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各系(包括计划外学生)各专业、各层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年度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协调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 负责全院本、专科生、留学生、计划外班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考核和留级生、休学、退学及毕业证发放等项工作,并结合学籍管理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学费收缴工作。
4、 负责全院的教学评估和教学研究工作,办好“高教信息”的编印、发放工作。
5、 负责组织教学和教学资料的编写、审定和出版工作,保障全院教材的续订、发放。
6、 负责全院考卷的审定、打印、保密工作,建立和管理各学科考题库。
7、 负责制定学年度校历,组织各二级学院课程表的编排,统筹安排各学科实验课的教学活动,监督、检查各课程进度和考试工作的进行。
8、 负责教学经费的管理使用,组织审查、汇总各系和各学科教材的编制工作。
9、 负责教师的宏观管理和调入教师的业务把关,协助人事处负责全院教师的业务考核和职称晋升工作,并会同各系做好教师的聘任工作。
10、会同学生处做好计划内本、专科生的招生、录取和新生复试工作。
11、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包括计划外班)毕业实习、课间见习、派遣带教教师,做好后期临床教学的安排、管理、检查、落实工作。
12、负责学院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教学交流、协议等工作,检查教学、实习协议的履行情况。
13、负责全院教室的调配使用工作。
14、负责办理教学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5、负责全院教学业务方面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和教务工作大事记的记录整理。
16、负责全院学生劳动课时间的计划安排,并在主管院长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学生开展各学科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
17、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卫生、安全、保卫、计生、宣传和工会工作。
18、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