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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教学二级管理办法
2012-12-11 11:10  

(2004年制订)

我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设置逐年增多,学生规模已是扩招前的四倍,既往的学院式一级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办学现状,为了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教学质量,理顺教学关系,加强院系的教学管理职能,推行大学式二级教学管理模式,需要对学院的教学管理进行调整。教务处作为管理部门,发挥决策、计划、组织、监控、参谋、服务等职能;各二级院系作为办学实体,具体负责教学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专业发展规划,并及时组织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

2.对新设专业提出建设要求,并负责检查与监督工作。

院系职责:

1.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负责相关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文件。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做好新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引进培训计划、教材使用计划、实验计划、实习计划等的遴选、论证、档案、文件等的起草与准备工作。

二、教学计划与大纲

教务处职责:

1.下达教学计划(含临床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任务,并提出制定与修订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2.依据相关文件审核院系制定的教学计划,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认。

3.提出教学大纲的编写(修改)体例和要求,对院系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按专业进行编印。

院系职责:

1.根据学院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具体制定教学计划(含临床实习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有关学科按照教务处提出的教学大纲编写(修改)体例和要求,进行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

三、教学安排

教务处职责:

1.负责编印教学校历,根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每年两次,分别在每学期第八教学周下达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2.安排全院课程表编排进度,负责全院各专业的公共课的课程安排,指导、协调、审核院系课程表的编排,将各院(部)课表汇编成册,并在每学期第15周统一将下学期课表落实到各院(部)。

3.负责课程调度。因上级部门或学院原因调课,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因教师原因调课,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初步提出补课的时间安排,经学科和院(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4.负责全院课程学时分配图的编印、上网工作。

5.按学期将各类教学信息汇总,制成光盘归档。

6.提出实习基地建设与评估的计划与要求,总体协调实习联系检查和安排等工作。

院系职责:

1.组织有关学科落实教学任务,负责本院系所属专业班级课表的编排工作。

2.各学科根据课程表,负责编制教学进度表,院系审核后于学期开始第一周内放置于校园网指定位置,供学生、督导团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干部听课时查阅。

3.每学期开课前,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学生成绩单;限选课、任选课成绩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下载,作为纪律考勤和成绩登记所用。

4.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与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

5.在教务处总体协调下,做好联系、检查、安排实习等具体工作。

四、学籍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院教务综合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及学分制学籍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完善工作。

2.负责限选、任选课、选修课程的组织、审核、安排工作。

3.负责休学、复学、退学的审批。其中学生身体\学习原因退学由教务处提出意见,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4.负责转系(专业)的审批;负责转学的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审核毕业及学位资格,组织评审学位,审验、发放肄业及学位证书。

6.负责学生入学与注册的总体管理,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提出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及老生每学期注册的基本要求。布置建立学籍卡、学生成绩登记表及编排学号的具体规定。

院系职责:

1.办理入学与注册。新生入学直接到院系报到注册,院系将报到后的新生名单报送教务处一份,并由院系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成绩单。学籍卡一式一份,作为学生个人档案备存。学生成绩单一式若干份,并按专业装订成册,以供各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所用。院系必须在军训结束前按教务处统一要求编排学生学号。老生以班为单位在每学期开学时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办理注册手续。院系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存盘报教务处。

2.负责纪律与考勤。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执行,每月考勤不得少于2次。任课教师将缺勤学生名单交至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外出参加学校、院系、年级、班级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由带队教师或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考勤,并将缺勤学生名单报至学生所在院系。院系平时加强学生的考勤监督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对旷课学生处理按《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3.院系教学秘书在成绩汇总后,应根据学生成绩和有关规定,于开学后一周内向院系领导提出相磁学生的学籍处理意见,院系研究后上报教务处。院系应及时做好退学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4.院系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审核和推荐转院系(专业)学生,并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由拟转入院系(专业)组织考核并报教务处审批。

5.院系具体办理限选、重修、免修、免听手续。

选修课的办理步骤根据《河南中医学院选课管理规定》执行。

重修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免修和免听手续由学生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开课院系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具体要求详见《河南中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6.院系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工作,具体办理毕业、结业手续。院系在每年四月底前将尚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统计清楚,并分别抄送教务处和学生处。在五月底前将毕业班学生成绩统计好,并将推荐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毕业(结业)学生名单及其成绩盘片送教务处审核,同时将毕业(结业)名单送一份至学生处。

五、考试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考试安排。

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四周,由教务处下达期未考试安排,同时制定学院级主考和巡考安排表。

2.教务处专人负责建立试题库和保管试卷的指导、协调工作,并负责从中抽取学期考试试卷的工作。

3.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印刷、保管及交接工作,试卷交接要严格按照手续,并有完整记录。

4.教务处组织监督考试工作,内容包括:

⑴检查各课程试题库库和试卷库的建立和更新情况。

⑵检查各院系考试落实情况。

⑶检查监考到位情况。

⑷检查考教分离情况。

⑸检查试卷阅卷、登分情况。

⑹检查成绩是否呈合理分布,平均成绩是否在70—80。对全院考试作出考试分析。

⑺主持全院计算机阅卷工作。

5.负责缓考的审批。

6.负责学生成绩的入库管理,督促各院系的成绩报送,保证学生在考试全部结束的两周内,能够在网上查询本人的各科考试成绩。

7.毕业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命题和组织,各有关院系协助。

8.负责机改评卷成绩录入,并制定手工评卷规范及成绩录入程序。

9.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组织报名、监考等工作。

10.学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有关院系协助。

院系职责:

1.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各二级院系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等级,年级顺序,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向教务处报送电子和纸质文档各一份。

2.安排学科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

⑴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逐步建立试题库、试卷库,每3年根据教材变化修改一次。

⑵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命题时采用专用的命题册。

⑶试卷以软盘形式报送,校对无误后送教务处,以供抽用。

⑷因课程未全部结束或因教材内容变动或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不使用试卷库的课程,采取临时命题方法,在考前20天完成命题,采用A、B卷,送教务处抽用。

3.各学科负责试卷的校对工作,考前两个工作日内,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按照程序领取考卷。

4.院系根据全院考试日程和考场安排,制定院系主考和监考安排表。

5.监考

⑴严格执行院教字[2003]93号文件《河南中医学院监考工作条例》

⑵监考人员由各院系统一安排,负责落实。

⑶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清理考场。监考必须严肃认真,严格遵守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向课程所在院系汇报考场情况。

⑷考场座位由辅导员协同教学秘书根据考场规则随机编排后在考试前10分钟公布。考场考生名单、考场编排情况交监考老师一份。

⑸如发现学生作弊,监考人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和收集有关证据,在考试结束后,即将材料送交院系主考,由院系主考签署作弊学生通报,并立即公布。同时,由院系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

6.阅卷、评分、登分和归档

⑴阅卷工作应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亲自组织,在学科集体批阅,严禁将试卷带回家中批阅。阅卷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分要仔细,学科带头人(负责人)要复核试卷和考分,严禁在阅卷、评分、登分时弄虚作假。

⑵各学科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同时用软盘录入学生成绩、考试分析报告、参考答案各一份,送教务处审核。学生成绩审核后,由学科负责人签字,打印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科、学生所在院系各一份。

⑶学科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丢失试卷。每学期开学一月内,院系应组织各学科装订前学期试卷,按要求制作封面。装订后的试卷由学科保存以备检查评估使用。

⑷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按照教务处程序要求,录入手工评卷的数据,并于考试后一周内将电子成绩档案以及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院系主管理签字盖章的相同内容的纸质档案各一份交教务处考务科。

六、教材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征求院系各学科、课程教材版本使用意见,并编制计划与完成订购工作。

3.组织课程体系、内容改革教材编写、印刷、出版工作。组织自编(协编)教材、实验讲义、补充讲义和教学大纲等的编写、印刷、供应工作。

4.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和教材费的预收、结算工作。

5.组织评选优秀教材,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院系职责:

1.提出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版本)的初步意见。

2.确因教学需要,教师参加协编教材的编写并要求使用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科同意,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批准。

3。确因教学需要,自编教材(讲义)由学科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批准。

4.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省重点教材的编写与优秀教材的评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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