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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考试结果反馈工作的通知
2016-07-08 14:12   教务处

各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各专业学生的考试结果反馈工作,根据《关于完善学生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制度的指导意见(暂行)》(院政字[2013]187号),请各院部根据文件中的要求,做好学生考试结果反馈的各项准备和安排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反馈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中本科专业学分制各年级、各班级的必修类课程参与此次反馈,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进行反馈。

二、反馈内容

依据《关于完善学生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制度的指导意见(暂行)》中的相关内容,在做好认真、切实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分析报告,进行反馈。

三、反馈时间与形式

在下学期开学的第1-4周(9月5日-9月30日),由学生所在院部总体安排本院部各学生班级的反馈时间,并通知到各位任课教师和各班级学生。

反馈形式以任课教师到班级向学生进行考试情况的讲解和反馈为主,每门课的反馈时间在20分钟左右。同时,也可以根据课程特点采取网络、邮箱、书面等反馈形式。

四、要求

1. 请各院部务必通知到各相关课程所在的学科,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学生本学期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情况进行如实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撰写《考试结果分析报告》(统一命名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年级××专业××班学生××课程考试结果分析报告)。

3. 学科安排教师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进行反馈,并将《考试结果分析报告》交至学生班级所在院部教学办。

4. 反馈结束后,由学生所在院部教学办将各班级的《考试结果分析报告》整理归档,并将本院部的《考试结果反馈工作情况总结》2016年10月10日交至教务处考务科。

教务处

2016年7月8日

附件【关于完善学生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制度的指导意见(暂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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