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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2-12-10 18:07  

各院(部):

根据《河南中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现将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和答辩由院教学委员会主管,学生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主持,并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安排。

2.学生所在各学院应成立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应占半数以上。

二、论文评审及答辩

1.提交论文:学生于2012年5月16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毕业论文一份,并附上学院统一下发的《毕业论文评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home.hactcm.edu.cn/jxgl),此表须由带教老师填写初评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论文评审:(5月17日~5月27日)由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以此标准对毕业论文进行评审。并初步划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10%。

3.论文复议:(5月30日~6月3日)由各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抽调部分专家对优秀论文进行复议。

4.论文答辩:(6月12日~6月15日)复议通过的优秀论文均需参加答辩,其它论文应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比例(条件允许可全部)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应于学生返校时公布,参加答辩学生的最终成绩应根据答辩情况上下浮动。

三、成绩登录及报送

1.各院(部)统一组织将成绩填入院毕业论文评审表,毕业论文成绩须以百分制记分,原始材料进入学生档案,成绩于6月16日报送至教务科、实习科各一份。

2.请各院(部)对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按专业作出分析,并将优秀论文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和优秀论文汇总表于6月24日报送至实习科。

3.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论文评审和答辩,成绩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并按结业处理。

河南中医学院教务处

2012年4月15日

河南中医学院

学院 专业 班 姓名 学号

论文题目:

实习单位盖章

带教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各学院

评审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毕业论文成绩以百分制记分。评定标准由各部门制定。

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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