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中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现将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和答辩由院教学委员会主管,学生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主持,并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安排。
2.学生所在各学院应成立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应占半数以上。
二、论文评审及答辩
1.提交论文:学生于2012年5月16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毕业论文一份,并附上学院统一下发的《毕业论文评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home.hactcm.edu.cn/jxgl),此表须由带教老师填写初评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论文评审:(5月17日~5月27日)由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以此标准对毕业论文进行评审。并初步划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10%。
3.论文复议:(5月30日~6月3日)由各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抽调部分专家对优秀论文进行复议。
4.论文答辩:(6月12日~6月15日)复议通过的优秀论文均需参加答辩,其它论文应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比例(条件允许可全部)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应于学生返校时公布,参加答辩学生的最终成绩应根据答辩情况上下浮动。
三、成绩登录及报送
1.各院(部)统一组织将成绩填入院毕业论文评审表,毕业论文成绩须以百分制记分,原始材料进入学生档案,成绩于6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科、实习科各一份。
2.请各院(部)对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按专业作出分析,并将优秀论文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和优秀论文汇总表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实习科。
3.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论文评审和答辩,成绩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并按结业处理。
河南中医学院教务处
2012年4月15日
河南中医学院
毕业论文评审表
学院 专业 级 班 姓名 学号
论文题目: |
初 评 意 见 |
实习单位盖章 带教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各学院 评审 意 见 |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注:毕业论文成绩以百分制记分。评定标准由各部门制定。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