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通识教育是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价值引领,推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全校通识教育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社会主义方向。同时,通识教育应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办学定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通识教育模式和课程体系。
(二)坚持学生中心。体现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拓宽学生专业口径,开阔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创新精神与批判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健全学生人格,引导学生融会通达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三)体现时代特征。直面人类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国家战略发展新需要,服务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建设新要求,持续完善通识教育体系、更新通识教育内容、改进通识教育方法。
第三条 为保证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规划、课程遴选、审核、退出、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学校成立通识教育领导小组及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委员会)(附件1),确保通识教育整体的统筹引导和工作落实。
第二章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第四条 通识教育课分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由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包括线下和网络通识选修课)课程构成。
(一)通识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开设依据学校对通识教育整体规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线下通识选修课。线下通识选修课包括五个模块:国学经典与哲学智慧、中外文明与社会发展、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个人发展与能力提升、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
1、国学经典与哲学智慧:旨在引导学生通过研读中国文化经典、中医药经典、哲学原典、古代重要科学技术经典著作等,获得对文化传承和智慧传统的切实认识和理解,领悟多元文化和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对文化传承有生动的体会和主动的担当。
2、中外文明与社会发展:通过学生对世界文明和历史演变形成框架性学习和理解,更好地认识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现象,帮助学生逐步形成中西古今文明比较的国际视野,由此实现对人类文明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理解,探索不同文明彼此沟通的可能途径和知性对话的空间。
3、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通过讲授数学、数字素养与信息技术、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技术、医疗康养等科学技术门类的发展历史、现状和趋势、重要知识点、方法论,增强学生的基础科学素养,使学生逐步建立对于人类自身和世界的科学态度,塑造理性批判、数理逻辑、科学探索和求实创新的精神。
4、个人发展与能力提升:旨在培养学生个人成长过程中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外界影响,保持心理平衡;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体育基础技术和兴趣等。
5、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通过审美教育,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人文精神以及综合创造与表达能力,同时促进学生对古今中外优秀艺术作品的了解、对人类文明真善美理念的熏染。
(三)网络通识选修课。网络通识选修课作为线下通识选修课的有益补充,按课程内容归属到通识选修课的五个模块。
第五条 同一课程模块中的课程,以及各模块间的课程设计要注意梯度变化和差异性,考虑知识难度与认知发展互动规律。通识教育课程类别、课程安排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发展和学生知识结构变化进行规划、调整和更新计划。
第三章 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
第六条 学校通识教育领导小组及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通识必修课的设置遴选,其他准入及退出要求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执行。
第七条 开设通识选修课是各学院的教学任务之一,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采取适当措施鼓励和支持教师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进行通识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
第八条 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教师申报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原则上课程负责人不能随意进行变更。
(三)课程负责人须具备三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将相关学科领域知识融汇贯通,教学效果良好。
(四)课程负责人专业背景应与申报课程相关;跨学科开课的教师应具有相关学术背景,近五年须有与所开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五)为保证课程实施质量,原则上课程负责人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以年终入库为准),如遇外出进修、产假、疾病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小组或指导委员会研究批准。
(六)教学团队成员除满足本条第(一)(二)(三)款外,必须具有相关学术背景及近五年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在课程获批后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如因教学需要,新申请加入课程团队的授课教师必须经课程负责人认定、课程归属院部审核同意,并报指导委员会备案、试讲后审核通过方可。
(七)鼓励名师名家、优秀骨干教师、高级职称人员等带头开设或跨学院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开设通识课程;鼓励专家教授、知名学者联合开课,促进科研成果进课堂。
第九条 申报课程要求。
(一)课程定位明确。课程内容应注重与专业教育的关联与衔接,鼓励申报突出交叉融合、中医药特色、经典阅读、数字素养类等课程;避免通识课与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等同质化。
(二)教学重点突出。深刻把握通识教育目标,明确通识课程教学重点;课程内容要具有较高的普适性,注重提高其深刻性;应适合学生跨学科专业选修的需要,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过于专业化。
(三)教学形式丰富。以启发式、讨论式教学为核心,引导学生进行主动思考和深度学习;利用超星尔雅、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等教育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四)学时要求。一般为36或18学时(2个或1个学分),除课堂教学之外,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实践环节。
(五)多元化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性与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测、评估与反馈,加大对学生课外阅读、课堂讨论、日常作业、实践活动等学习环节的考核比重。综合运用笔试、口头报告、读书报告、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增加综合性、研究性、开放性考核的题目,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运用、思维的提升和素质的养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领导小组或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设置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18学时的课程应设置形成性考核项目不少于3项(须包括线上或课外资源学习情况的评价),其他要求按照教务部对课程考核的标准执行。
(六)课程应有教材或讲义、阅读书目、学习参考资料、线上课程资源等配套使用,并逐步实现每门线下通识课程都有一门优质线上课程资源相匹配。
第十条 申请程序。
(一)按照成熟一门建设一门的原则,申报教师团队须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按要求于每学期期初提交申请材料(附件2、3、4),教务部不再组织集中申报。
(二)各院部应高度重视通识教育课程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各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课程推荐、教学内容组织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咨询、审议功能,负责对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教学内容、教学大纲等资料进行初审并严格把关,并将初审结果报送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应模块建设工作组审定、组织试讲环节,并对申报课程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四)学校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最终审核,批准开设的课程,即列入课程库。
(五)如因退休、离职等情况需变更课程负责人的,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向教务部备案并履行申请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已被批准开设的课程列入通识教育课程库管理,无特殊情况,须每学期至少开设一个教学班。
第十二条 原则上每位课程负责人负责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每位教师参与课程团队总数不得超过3个;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可承担3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第十三条 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课程,应进行整改或取消其开设资格,指导委员会负责整改课程的验收:
(一)依据学校通识教育整体战略规划和课程需求,不适宜继续开设的;
(二)出现师德师风失范或重大教学事故的;
(三)团队教师经我校教学质量评价连续2次被评为不合格的;
(四)需要整改的课程,整改后仍然效果不佳的;
(五)连续2学期停开的;
(六)连续3学期选课人数不足,开班不成功(含停开)的;
(七)课程负责人连续2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无故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的;
(八)课程负责人有退休、离职等情况且团队成员无法替代的;
(九)其他应该退出的情况。
(十)取消开设后要求再次开课的,课程团队需按新开设课程要求进行申报,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再次开班。
第四章 选课和修读管理
第十四条 选课程序。
(一)教务部发布选课通知,并于选课前公布拟开设通识选修课的课程名称、课程简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班额、学分等信息;在选课结束之后,公布开班情况。
(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第一阶段选课。
(三)第一阶段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50人的课程取消开设,教务部负责通知相关院部,各院部组织已取消开设课程的学生进行第二阶段选课。教务部将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学生选课情况调整班额限定及人数。
(四)两个阶段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看选课结果。
第十五条 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线下通识选修课程代码以“TX”开头,网络通识选修课程代码以“WTX”开头,学生须在此范围内选课,否则不计入学分。
第十六条 采用分布选修模式。学生在通过所有通识课的考核,取得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十七条 通识选修课须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修读完成,学生可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各学期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本人兴趣等自主选择相应课程并修读完成最低学分。每个模块至少选修一门课程。
第十八条 学生修读网络通识选修课,最多可认定3学分(不含劳动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学生也可根据个人发展和兴趣需求自主选择多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超出学分认定标准的部分不予认定学分、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须按网络课程要求按时完成视频学习、作业提交、参与讨论、线上考试等学习环节。
第五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十九条 线下通识课程的日常管理。线下通识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课程的管理;各教学院部负责在第三学期期末核查本院学生通识课程学分修读情况。
第二十条 网络通识选修课的日常管理。教务部负责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实际遴选网络通识选修课程;负责课程购买、选课信息发布、信息管理等相关事宜。课程所属部门应协助教务部,负责学生学习进程的全程监控、学习状况的调研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选课指导。为避免或减少学生盲目选课的情况,各院部可参考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
第二十二条 承担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课时或降低教学要求。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量。同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主讲的,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承担任务划分课时量分别统计上报。
第二十四条 教材使用。加强通识课程教材的规划、选用、审核与使用,较为成熟的课程,可按《河南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3〕134号)优先选用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等精品教材。鼓励专业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教材编审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3〕135号)要求,参与通识课程教材(讲义)的编写;无指定教材时,教师应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参考书目和学习资料。
第二十五条 课程考核依据学校考试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纸质版成绩单由教务部归档管理,课程所在院部和教研室留存。学生须严格遵守线下课程课堂纪律,严禁无故缺勤。初修、重修通识选修课的,原则上不允许免听自修。
第二十六条 质量监督与评价。通识选修课程纳入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与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对通识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团队、教学院部和教务部需围绕所开设通识选修课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等教学活动;激励教师围绕通识教育理念、教材建设、团队建设、课程改革等方面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学校对教学效果好、质量高的校本通识课程及任课教师,在教研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评选、优秀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教学名师遴选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二十八条 聚焦“两个课堂”建设,探索推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合。通过通识教育大讲堂、知识讲座、名家讲坛、文化沙龙等形式的活动纳入通识教育范围,拓展通识课堂边界、丰富通识教育内容,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鼓励学院和书院充分利用音乐厅、美术馆、科技馆、文化馆、红色教育基地、医院、企业等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通识教育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十九条 定期开展通识素养测评,以推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全面了解通识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通识素养水平,形成通识素养提升解决方案。
第三十条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通识教育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学习观摩等,增强教师通识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三十一条 鼓励引进优秀教师,外聘教师管理依据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及相关未尽事宜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务部
二〇二五年一月
附件1
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强化我校通识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通识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本科高等学校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教高〔2023〕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王耀献
副组长:彭 新 苗明三
成 员: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博物馆,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人才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社会合作办公室,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院部院长、书记,校督导团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办公室主任由禄保平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通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
2、完善通识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行通识教育统筹规划,解决通识教育有关的重要问题;
3、指导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名单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现成立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规划、研究落实通识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委员会
主 任委员:彭 新
副主任委员:禄保平 卢 旻
委 员:中医学院(仲景学院)仲景书院,药学院(中药制药技术与装备行业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智能医疗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康复医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校团委、教务部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校督导团相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通识教育相关政策和机制的顶层设计,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框架设计及优化,研究决定包括课程结构调整、通识课程理念、课程建设要求等,负责通识课程申报最终审核。
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办公室主任由许菲斐兼任。具体负责通识教育中心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协调。
二、通识教育委员会各模块建设工作组
为有效落实通识教育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通识教育各课程模块的教研和建设,通识教育委员会下设五个模块建设工作组,为各模块课程建设的常设和指导机构,接受通识教育委员会指导。模块建设工作组的责任单位和成员如下:
1、负责单位
“国学经典与哲学智慧”模块建设工作组:管理学院、中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外文明与社会发展”模块建设工作组:外语学院、管理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模块建设工作组: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医学院。
“个人发展与能力提升”模块建设工作组: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
“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模块建设工作组: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中医学院。
2、成 员
模块建设工作组的成员由相关课程资深教师、相关学科领域专家、通识课任课教师、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师、教学督导等组成。
各模块建设工作组职责:负责规划各模块核心课程建设,领导各模块课程体系优化,对申报新课和整改课程等进行指导,深入各教学团队定期组织教学研讨,监督课程质量。
附件2
河南中医药大学
新开通识选修课申报书
所 属 院 部
课 程 名 称
所 属 模 块
所 属 基 层
教 学 组 织
课程负责人
申 报 日 期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务部
2025年1月
填 写 要 求
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4.总学时包括三种:18、36学时,分别对应于1、2学分。
5.授课对象的专业按照目前我院现有的专业情况填写。
6.教材版本需写明所用教材的名称、出版单位、版本数;若属自编教材需写明“自编”。
7.请附相关材料证明申报人、授课人所具备的申报、授课资格(证书材料应交送复印件)。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学 位 | 电 话 | |||||
专业技 术职务 | 行 政 职 务 | 传 真 | |||||
院 系 | |||||||
地 址 | 邮 编 | ||||||
1-2 近5年 相关课 程主讲 情况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授课对象 | 周学时 | 听众数/年 | ||
1-3 教学 研究 情况 | 与本课程相关领域的教研情况: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
2.教学团队其他教师情况(包括其他主讲教师、助教等)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从事学科 | 承担教学任务 | 备注 |
注:若其他教师非本校教师,请在备注栏填写受聘教师类别及实际工作单位。
3.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 所属专业类别 | ||||
总学时 | 讲授学时 | 实验/实践学时 | |||
课程所 属模块 | £ 国学经典与哲学智慧 £ 中外文明与社会发展 £ 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 £ 个人发展与能力提升 £ 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 | ||||
授课对象 | 建议选课学生专业: | ||||
教材版 本情况(优先使用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
3-1课程基本信息
3-2课程描述
3-2-1课程建设基础(现有课程填写目前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开设时间、授课对象、授课人数等情况;新申报课程填写课程的基本内容、计划开设时间、授课对象等信息) |
3-2-2课程设计(本课程的通识教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对应的教学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等) |
3-2-3相关教学资源储备情况 |
4.评价反馈
4-1 自我评价(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介绍、影响力分析,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 |
4-2 学生评价(如果本课程已经面向学生开设,填写学生的评价意见) |
5.院部意见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意见: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签字: 年 月 日 |
院部意见: 院部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6.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议及意见
相应模块建设工作组建议: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意见: 通识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宋体小四号)
课程名称(中文):(宋体小四号)
课程名称(英文):(Times New Roman)
开课单位:(ⅹⅹ学院,ⅹⅹ学科,宋体小四号)
学分: (宋体小四号) 总学时:(宋体小四号)
理论学时:(宋体小四号) 实验/实践学时:(宋体小四号)
先开课程: (宋体小四号)
授课对象:(宋体小四号)
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宋体小四号)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任务
×××(具体内容)(含思政目标)((宋体五号)
二、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 (课程内容按章节来写)
第X章
(一) ×××(内容标题)( ×××学时)(宋体五号加粗)
×××××××××(具体内容,宋体五号)
1.基本要求
(1)了解(了解、掌握或熟练掌握)…………………………………
(2)………………………………………………………………………
2.重点、难点
重点:………………………………
难点:………………………………
3.说明:
(二)×××(同(一))
××××××××(具体内容)
1.基本要求
(1)了解(了解、掌握或熟练掌握)…………………………………
(2)………………………………………………………………………
2.重点、难点
重点:………………………………
难点:………………………………
3.说明:
(三)×××(同(一))
三、教学安排及方式
总学时:××学时,其中理论教学时数××学时,实验教学时数为××学时。
教学环节
课程内容 | 讲授 | 实验(实践) | 上机 | 小计 | 备注 |
…… | …… | …… | …… | …… | …… |
四、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试/考查(宋体五号)
2.成绩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核成绩×%(宋体五号)
五、推荐教材与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主编《教材名称》(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
2.参考资料:
(1)
(2)
(3)
执笔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南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课程信息表
课程名称 | ||
开课单位 | ||
课程负责人 | ||
课程团队 | ||
所属模块 | ||
学 时 | ||
学 分 | ||
考核形式 | 如:项目一(**%)+项目二(**%)+ 项目三(**%) | |
课程简介 | ||
用于学生选课指导。请申报教师用300字左右介绍课程相关情况,包括课程目标、主要内容、考核方式等。 | ||
教学内容 | ||
第1讲 | ||
第2讲 | ||
第3讲 | ||
第4讲 | ||
第5讲 | ||
第6讲 | ||
第7讲 | ||
第8讲 | ||
第9讲 | ||
第10讲 | ||
第11讲 | ||
第12讲 | ||
第13讲 | ||
第14讲 | ||
第15讲 | ||
第16讲 | ||
第17讲 | ||
第18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