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豫发〔200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优化和完善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专业建设规划
(一)突出我校办学特色,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专业结构,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育人与用人相结合、主流专业与相关专业相结合的学科专业体系。
(二)根据我校专业调整思路和建设目标,制定《河南中医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保证我校专业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专业建设目标
(一)根据高等中医药院校的设置要求和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校的专业结构,在稳定目前专业的同时,以医学学科发展为主流,拓展相关的边缘学科。通过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出适合医药卫生系统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走多学科协调发展之路,创办一流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
(二)在目前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培养方案符合时代发展需求,教学质量以及专业建设、改革、管理具有较高水平的优势专业。
三、专业建设方案
(一)专业设置
1、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校的专业设置,以适应我省及全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
2、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2012年颁布)》,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新增专业的设置,其申报程序按本规定执行。
(二)专业建设
1、各专业根据自身的专业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2、各新办专业在加强专业建设的同时,应对每学年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新增专业的稳步发展。
3、对于现有专业“三率”较高、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鼓励;对于“三率”较低、专业建设效果差的二级学院,将限制其新增专业的申报。
四、专业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对各专业的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完成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及培养方案,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与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应充分发挥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管理职能,负责完成拟增设专业的考察论证和申报工作,制定相关专业的建设规划、培养方案,并保证建设方案的有效落实和顺利实施,同时做好各相关专业的自查评估工作。
五、专业建设评估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河南中医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河南中医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与教学成效等方面进行自查和量化打分(应有完善的背景材料作支撑),同时写出自评报告。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定期对不同专业分批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和现场考察两个方面。对评估优秀的专业,学校将在政策和建设经费上给予重点扶持。
(四)新办专业评估按照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办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教高〔2005〕279号)(见附件2)执行。
河南中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