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05〕41号)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监控体系,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河南中医学院教学检查工作条例》(修订)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中医学院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河南中医学院教学检查工作条例》(修订)
教学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的执行过程和得力的奖惩措施是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三个关键。教学检查既是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又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促进教学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教学主管院长是教学检查的直接领导者,负责指导全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教学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院教务处和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负责学院教学检查的整体安排;各院系由主管领导、教务办工作人员和3-5名专家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教学检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1、集体备课的开展情况、课堂讲授与辅导答疑、各类教学实践安排等情况;
2、课程表的执行情况,课堂教学周历与实验教学周历执行情况;
3、各院系调、停、代课及教师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
4、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教材使用情况,教室使用情况,课堂教学效果;
5、教师师德师风,学生学习风气。
(二)教学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三、方式方法
教学检查分学院检查、院系自查、问卷调查三种形式。
(一)学院检查:主要由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会同各相关院系对全院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情况、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院系自查:各院系通过随机抽查、跟班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所有教学环节中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管理状况。
(三)问卷调查:教务处会同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针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依据相关的质量监控标准,作出问卷调查表,交由相关人员填写,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体系向相关院系进行反馈,督促、检查其规范教学及管理工作。
四、阶段安排
教学检查每学期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安排于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学期初的教学检查在第一教学周进行,重点检查该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教学运行状况等;学期中的教学检查在第十教学周左右进行,主要目的是发现前期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进行调整;学期末的教学检查在第十八周左右进行,主要对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中的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强化放假前的各项工作安排。
三个阶段中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的主要阶段,三种检查形式并用,以期取得良好效果。期初和期末教学检查以院系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学院教学主管院长、教务处和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以通知形式安排各个阶段教学检查工作,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全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确保教学检查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五、结果使用
教学检查的结果按照《河南中医学院教务管理工作考核体系》的相关标准进行量化,计入院系教务管理工作考核总分,并以此为依据划拨年度教学平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