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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生成绩和学分管理办法
2012-05-25 20:49   教务处

为加强和国内外的高校的联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自2011年开始我校陆续选派交换生赴境内外高校学习。为规范交换生赴外交换期间的成绩和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换生成绩和学分记载

1、赴外期间修读的和在我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成绩,以交换学校出具的有效成绩单为依据,采用赴外期间修读课程成绩作为我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内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成绩,并如实记录其修读地点。

2、赴外期间修读的和在我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成绩和学分,以交换学校出具的有效成绩单为依据,可以计入本人任意选修课学分,并如实记录其修读地点。

二、交换生毕业审核学分要求

1、必修课:毕业审核时要达到在我校所修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赴外期间未修读必修课学分,且赴外期间所修读的课程没有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免听自修,直接参加考试(含缓考)的方法取得相应学分。

2、限定选修课:毕业审核时要达到在我校所修专业限定选修课学分要求。若因赴外交换原因造成,限定选修课学分未选够,可以申请免听自修,直接参加考试(含缓考)的方法取得相应学分

3、任意选修课:修满在我校所修专业所要求的任意选修课学分即可。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南中医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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