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文件
校政字〔2016〕35号
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评审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6年5月11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
实施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是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普通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和答辩由校学位委员会主管,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主持,并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安排。
2.学生所在各院部应成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应占半数以上。
二、论文评审论文答辩
1.论文提交:除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不强制要求外,其余学生应于毕业当年5月20日前向本人所在院部提交毕业论文一份(含电子版)(附学校统一制定的《毕业论文评审表》,并由论文指导老师填写初评意见)。
2.论文查重:院部通过“论文相似性监测系统”检测所有论文的重复率,重复率<30%可以进入评审环节;30%≤重复率≤60%,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经过修改后,重复率<30%可以进入评审环节,修改后重复率≥30%,取消本年度论文评审资格;重复率>60%取消本年度论文评审资格。
3.论文评审:由院部组织专家,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以此标准对毕业论文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记载其论文成绩;论文成绩≥90分为优秀论文,优秀论文原则上不得超过15%。
4.论文复议:由院部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抽调部分专家对优秀论文进行复议。
5.论文答辩:复议通过的优秀论文均需参加答辩,其它论文应根据各院部的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低于15%的比例(条件允许可全部)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应于学生返校时公布,参加答辩学生的最终成绩应以答辩结果为准。
三、成绩登录及报送
1.各院部统一组织将成绩填入毕业论文评审表,原始材料进入学生档案,毕业论文成绩单和学生毕业论文的重复率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
2.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论文评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期毕业或结业处理。
四、工作量认定
毕业论文的指导、评审、答辩工作按照每篇10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具体由各院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若所指导的论文未通过评审或答辩,以及抽检不合格则不计入工作量,若指导的论文评审获得优秀按照1.2倍系数计入工作量。